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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转发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...

转发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2016-03-14

转发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各旗县市区财政局、发改委、水利局:

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、发展改革委、水利厅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(内财非税规〔2015〕16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乌兰察布市发展改革委
乌兰察布市水利局

2016年3月14日

附件:15_20160321160313_m5rp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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